具体补助政策详情请自行咨询官方哦!
除了上述广东各地区的标准制修订补助政策外,广东省也最新发布了有关补贴的政策(以下为政策内容节选):
第六条 技术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资助额度:
(一)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四)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省级地方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五)每主导制定(修订)1项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六)每承担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每承担1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七)每承担1项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体系规划和路线图,对牵头单位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承担1项实施效果良好并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大湾区标准,对编制主导单位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每承担1项重大标准化活动,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八)对以上第(一)至(七)项的资助,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享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
l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l 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
l 标准文本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制定标准”的证明
l 团体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为发布该标准的团体
具体补贴政策内容: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930480.html